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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高度警惕!容留他人吸毒也可能构成犯罪!
作者:马哲  发布时间:2023-06-20 21:53:51 打印 字号: | |

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不吸毒不贩毒就一定不会因为毒品犯罪,殊不知,即使你不碰毒品,仅是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 

202347日,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甲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向昭苏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11日,昭苏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被告人某对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

昭苏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当庭判决被告人甲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官提醒

吸食毒品不仅损害自身身心健康,还会祸及家庭,诱发其他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容留他人吸毒更是为毒品犯罪提供生存空间,既打破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又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拒绝毒品,人人有责。广大群众应增强法治观念,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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