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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苏垦区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作者:马哲  发布时间:2023-05-18 18:10:17 打印 字号: | |

2023年5月17日,昭苏垦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辖区首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昭苏垦区公安局、昭苏垦区检察院共计十余名公安、检察干警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2月,被告人梁某与帅某共谋借用他人银行卡帮人提现赚取利益,由梁某联系“提现业务”,帅某寻找提现的人和银行卡,后梁某找到在柬埔寨的老某联系到“提现业务”,12月26日,被告人梁某在老某的指挥下,联系帅某带朱某前往夹江县取现,并先后在多家银行提现77300元人民币,该77300元人民币均为被害人候某等人被诈骗资金。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把案件事实与证据关,准确把控庭审节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一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最终该案顺利审理完毕,并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层出不穷,黑灰产业链条勾结连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一些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贪图小利,主动提供银行卡帮他人转移资金,构成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莫因小失大,使自己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广大群众要提高保护个人隐私的警惕性,切勿因贪图小利,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财务损失。同时,不要将银行账户、手机银行、微信及支付宝等提供给他人以牟取利益,否则既涉嫌违法犯罪,也可能成为违法分子的帮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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